當發票「尚未申報」且「未交付買受人」時,直接作廢重開是最單純的。但如果發票「已經申報」或「對方已經入帳」,強行作廢反而會造成雙方帳務不對稱,甚至引發國稅局的系統勾稽異常。這時,「折讓單」就扮演了「逆向修正」的角色。它不需要否定原有的交易(作廢),而是以「負項」的方式,誠實記錄交易金額的減少。這展現了企業對帳務處理的嚴謹度,也是法規賦予我們調節營業稅(VAT)的合法權利。
隨著電子發票的普及,許多企業選擇電子發票來提升效率和符合政策。然而對於初次申請的公司,申請電子發票字軌是一項挑戰。本篇說明申請流程,幫助您順利完成申請。
在現代零售商業中,賣場或商場常以「專櫃」或「合作店」形式引進品牌進駐,但這兩種模式在發票開立和稅務存在根本差異,混淆適用可能遭裁罰。
在公司營運初期,規模尚未擴大,或尚未導入電子發票時,可能會選擇以手開發票的方式作業。然而,人工處理難免會發生筆 […]
開發票的狀況千百種,有些看似不經意的微小錯誤,當國稅局來查帳時,小問題往往會變成大麻煩!以下我們透過一些簡單的 […]
發票是稅務機關課稅的重要依據,若未依規定開立,可能涉及逃漏稅等違法問題,正確開立發票不僅能確保財務合規,還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