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票開錯只能作廢?善用「折讓單」,讓帳務修正更合規且從容

當發票「尚未申報」且「未交付買受人」時,直接作廢重開是最單純的。但如果發票「已經申報」或「對方已經入帳」,強行作廢反而會造成雙方帳務不對稱,甚至引發國稅局的系統勾稽異常。這時,「折讓單」就扮演了「逆向修正」的角色。它不需要否定原有的交易(作廢),而是以「負項」的方式,誠實記錄交易金額的減少。這展現了企業對帳務處理的嚴謹度,也是法規賦予我們調節營業稅(VAT)的合法權利。